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土地承包
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
按照全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部署,我部組織編制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遵照執行。
農業部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程(試行)
為指導各地區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根據《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等六部門《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等法律政策,制定本工作規程。
一、基本原則
(一)保持穩定。在保持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前提下,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經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基礎,嚴禁借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戶承包地。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行《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規定,參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登記內容和程序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三)因地制宜。按照試點地區的土地承包現狀,缺什么補什么,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妥善解決遺留問題。
(四)民主協商。充分動員農民群眾,充分尊重農民意愿,試點中的重大事項均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
(五)注重實效。充分利用現代空間信息技術,明確承包土地的面積、空間位置和權屬等,將農戶承包地成圖、登記、造冊,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
(六)地方負責。試點工作實行部省統籌安排,縣級組織實施,強化部門協作,形成整體合力,確保試點任務順利完成。
二、基本類型及其操作流程
(一)家庭承包方式登記
1.準備前期資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臺賬、登記簿、農戶信息等資料,形成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
處理國土“二調”或航空航天影像數據,形成用于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
2.入戶權屬調查
根據基礎工作底圖和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入戶實地進行承包地塊權屬調查,由農戶進行確認。對存在爭議的地塊,待爭議解決后再登記。
3.測量地塊成圖
按照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技術規范(見附件1)對承包地塊進行測量和繪圖,并標注地塊編碼(見附件2)和面積,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圖。
4.公示審核
由村、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組審核地籍草圖后,在村、組公示。
對公示中農戶提出的異議,及時進行核實、修正,并再次公示。
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戶簽字確認后作為承包土地地籍圖,由村組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匯總并核對后上報縣級人民政府。
5.建立登記簿
根據鄉鎮上報的登記資料,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格式(見附件3)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應當采用紙質和電子介質。為避免因系統故障而導致登記資料遺失破壞,應當進行異地備份。有條件的地方,應當采取多種方式多地備份。
6.完善承包經營權證書
各地根據實際,依照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記載內容,適時對承包經營權證書進行完善(見附件3)。
7.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
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登記過程中形成的影像、圖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統一的標準建立農村土地承包信息數據庫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8.資料歸檔
按照2010年農業部、國家檔案局頒發的《關于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0〕12號),由縣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整理登記相關資料進行歸檔。
(二)其他承包方式登記
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依法承包農村土地的,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對境外企業、組織和個人租賃農村集體土地,暫不予登記。開展其他承包方式登記參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記的相關程序。
(三)變更登記、注銷登記
承包期內,因下列情形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變動或者滅失,根據當事人申請,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并記載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1.因集體土地所有權變化的;
2.因承包地被征收導致承包地塊或者面積發生變化的;
3.因承包農戶分戶等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的;
4.因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
5.因結婚等原因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并的;
6.承包地塊、面積與實際不符的;
7.承包地滅失或者承包農戶消亡的;
8.承包地被發包方依法調整或者收回的;
9.其他需要依法變更、注銷的情形。
開展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參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記的相關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機構職責
縣級人民政府建立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農業(農經)、國土、財政、法制、檔案等相關部門領導任成員,負責制定試點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負責登記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鄉(鎮)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組織登記工作的具體實施。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村或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組,承擔部分調查、匯總、審核等具體工作,負責調解出現的矛盾和糾紛,將登記工作中出現的重大事項提交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依法決策。
(二)加強宣傳培訓
按照登記工作方案,召開政策培訓會和宣傳動員會,充分調動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參與登記的積極性,并對登記工作人員和村組干部進行培訓。
(三)嚴格保密制度
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相關資料,特別是地籍信息資料,要嚴格按照《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見附件4)進行保管,確保不失密、不泄密。
(四)準確把握政策
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規定,對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按照保持穩定、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分類處置的原則依法妥善解決。法律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要嚴格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結合當地實際作出具體規定。
各?。▍^、市)可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對本規程進行補充完善后制定適合本地的具體工作規范。
附件1: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技術規范
附件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塊編碼規則
附件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樣本)(略)
附件4: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
附件1:
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技術規范
按照位置準確、面積精確、承包農戶認可的原則,采用滿足精度要求的國土“二調”成果圖、正射影像圖、數字線劃圖為工作底圖,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通過地面實測或調繪方法,調查每塊承包土地的面積、位置、形狀、權屬和空間分布等情況,并按照統一的地塊編碼進行標識,建立覆蓋鄉鎮的縣級農村土地承包信息數據庫及管理信息系統。
一、基本要求
(一)充分利用滿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國土“二調”成果數據。
(二)外業調查應按村民小組實地逐地塊調查。
(三)調查應客觀、公正,面積、空間位置和權屬等信息應得到承包農戶充分認可。
(四)圖、數、實地三者應一致。
二、比例尺
農村承包土地調查以1:500~1:5000基本比例尺為主。其中,大中城市郊區規劃建設范圍內(以政府公布的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范圍為準)原則上采用1:500比例尺。
三、坐標系統
(一)統一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如采用其他國家坐標系統或地方坐標系統,應與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統聯測并建立轉換關系。
(二)投影方式:標準分幅圖件或數據采用高斯–克呂格投影。1:500、1:1000、1:2000標準分幅圖或數據按1.5度分帶。1:5000標準分幅圖或數據采用3度分帶。
(三)高程系統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四、精度指標
(一)數字正射影像(DOM)平面位置精度
DOM地物點相對于實地同名點的點位中誤差,不得大于表1之規定。
表1 DOM平面位置精度
單位:米
DOM比例尺 |
平原、丘陵地 |
山地、高山地 |
1:500 |
0.15 |
0.20 |
1:1000 |
0.30 |
0.40 |
1:2000 |
0.60 |
0.80 |
1:5000 |
1.20 |
1.80 |
(二)基于膠片相機航空攝影時,DOM比例尺與攝影比例尺的對應關系見表2。
表2 不同比例尺與攝影比例尺對應關系
單位:米
DOM比例尺 |
攝影比例尺 |
1:500 |
1:2000~1:3000 |
1:1000 |
1:4000~1:6000 |
1:2000 |
1:8000~1:12000 |
1:5000 |
1:10000~1:20000 |
(三)基于數碼相機航空攝影時,DOM比例尺與數碼相機地面分辨率的對應關系見表3。
表3 不同比例尺與數碼相機地面分辨率對應關系
單位:米
DOM比例尺 |
數碼相機地面分辨率 |
1:500 |
優于0.04 |
1:1000 |
優于0.08 |
1:2000 |
優于0.16 |
1:5000 |
優于0.40 |
(四)基于衛星遙感數據時,DOM比例尺與衛星影像空間分辨率的對應關系見表4。
表4 不同比例尺與衛星影像空間分辨率對應關系
單位:米
DOM比例尺 |
衛星影像空間分辨率 |
1:500 |
暫無 |
1:1000 |
暫無 |
1:2000 |
不低于0.50 |
1:5000 |
不低于1.00 |
(五)地籍圖平面位置精度
地籍圖上界址點相對于鄰近控制點的點位中誤差和相鄰界址點之間的間距中誤差原則上不得超過表5的規定。
表5 地籍圖平面位置精度
單位:米
地區分類 |
比例尺 |
點位中誤差 |
相鄰界址點間距中誤差 |
平原、丘陵地 |
1:500 |
0.15 |
0.12 |
1:1000 |
0.30 |
0.24 |
|
1:2000 |
0.60 |
0.48 |
|
1:5000 |
1.20 |
0.96 |
|
山地、高山地 |
1:500 |
0.23 |
0.18 |
1:1000 |
0.45 |
0.36 |
|
1:2000 |
0.90 |
0.72 |
|
1:5000 |
1.80 |
1.44 |
五、計量單位
長度單位采用米(m),面積計算單位采用平方米(m2)和畝,面積統計匯總單位采用公頃(hm2)和畝,均保留2位小數。
六、界線來源
縣級及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采用全國陸地行政區域勘界成果確定的界限。鄉鎮村(組)級行政界線,采用各縣(市、區)最新確定的界線??h鄉鎮村(組)級行政界線未予明確或存在糾紛的,應予以標注。
七、面積量算
承包地面積按照實測面積或調繪面積計算,坡地等地塊地表傾斜面的面積應通過改正系數計算。
八、調查隊伍
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調查人員或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技術隊伍,采用符合相應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儀器設備和技術,完成農村承包土地調查;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招投標或協議方式,聘請專業技術隊伍完成農村承包土地調查。
九、農村承包土地調查主要成果
(一)鄉村級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成果
1.基礎工作底圖
2.地籍測量原始記錄
3.村、組承包土地地籍圖
4.土地承包臺賬
(二)縣級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成果
1.基礎工作底圖
2.地籍測量原始記錄
3.村、組承包土地地籍圖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5.覆蓋鄉鎮的縣級土地承包信息數據庫及管理信息系統
附件2: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塊編碼規則
村及其以上編碼采用最新版統計用區劃代碼。
1.縣級以上編碼按照國家規定編碼規則進行編碼。
縣級編碼=2位省級編碼+2位市級編碼+2位縣級編碼=6位
2.縣級以下統一按照以下規則補充編碼:
鎮級編碼=縣級編碼+3位=9位
村級編碼=鎮級編碼+3位=12位
組級編碼=村級編碼+2位=14位
農戶編碼=組級編碼+3位=17位
承包證書(合同)編碼=農戶編碼+J(Q)=18位
承包地塊編碼=承包證書(合同)編碼+4位=22位
備注:J代表家庭承包方式,Q代表其他承包方式
附件4:
國家測繪局、國家保密局于2003年12月23日制定下發《關于印發<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的通知》(國測辦字〔2003〕17號)。
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有關規定,國家測繪局會同國家保密局規定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
第二條 測繪管理工作中的國家秘密范圍:
一、絕密級范圍
(一)公開或泄露會嚴重損害國家安全、領土主權、民族尊嚴的;
(二)公開或泄露會導致嚴重外交糾紛的;
(三)公開或泄露會嚴重威脅國防戰略安全或削弱國家整體軍事防御能力的。
二、機密級范圍
(一)公開或泄露會對國家重要軍事設施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的;
(二)公開或泄露會對國家安全警衛目標、設施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的。
三、秘密級范圍
(一)公開或泄露會使保護國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的;
(二)公開或泄露會削弱國家局部軍事防御能力和重要武器裝備克敵效能的;
(三)公開或泄露會對國家軍事設施、重要工程安全造成威脅的。
第三條 測繪管理工作中涉及國防和國家其他部門或行業的國家秘密,從其主管部門的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
第四條 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五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國家測繪(總)局原印發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目錄
序號 |
國家秘密事項名稱 |
密級 |
保密期限 |
控制范圍 |
1 |
國家大地坐標系、地心坐標系以及獨立坐標系之間的相互轉換參數 |
絕密 |
長期 |
經國家測繪局批準的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及用戶;經總參謀部測繪局批準的軍事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及用戶 |
2 |
分辨率高于5′×5′,精度優于±1毫伽的全國性高精度重力異常成果 |
絕密 |
長期 |
同上 |
3 |
1:1萬、1:5萬全國高精度數字高程模型 |
絕密 |
長期 |
同上 |
4 |
地形圖保密處理技術參數及算法 |
絕密 |
長期 |
同上 |
5 |
國家等級控制點坐標成果以及其他精度相當的坐標成果 |
機密 |
長期 |
經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及用戶;經大軍區以上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的軍事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及用戶 |
6 |
國家等級天文、三角、導線、衛星大地測量的觀測成果 |
機密 |
長期 |
同上 |
7 |
國家等級重力點成果及其他精度相當的重力點成果 |
機密 |
長期 |
同上 |
8 |
分辨率高于30′×30′,精度優于±5毫伽的重力異常成果;精度優于±1米的高程異常成果;精度優于±3"的垂線偏差成果 |
機密 |
長期 |
同上 |
9 |
涉及軍事禁區的大于或等于1:1萬的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字化成果 |
機密 |
長期 |
同上 |
10 |
1:2.5萬、1:5萬和1:10萬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字化成果 |
機密 |
長期 |
同上 |
11 |
空間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圍相當于上述機密基礎測繪成果的非基礎測繪成果 |
機密 |
長期 |
同上;該成果測繪單位及其測繪成果保管單位 |
12 |
構成環線或線路長度超過1000千米的國家等級水準網成果資料 |
秘密 |
長期 |
經縣市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及用戶;經大軍區以上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的軍事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及用戶 |
13 |
重力加密點成果 |
秘密 |
長期 |
同上 |
14 |
分辨率在30′×30′至1°×1°,精度在±5毫伽至±10毫伽的重力異常成果;精度在±1米至±2米的高程異常成果;精度在±3"至±6"的垂線偏差成果 |
秘密 |
長期 |
同上 |
15 |
非軍事禁區1:5千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或多張連續的、覆蓋范圍超過6平方千米的大于1:5千的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字化成果 |
秘密 |
長期 |
同上 |
16 |
1:50萬、1:25萬、1:1萬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字化成果 |
秘密 |
長期 |
同上 |
17 |
軍事禁區及國家安全要害部門所在地的航攝影像 |
秘密 |
長期 |
同上 |
18 |
空間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圍相當于上述秘密基礎測繪成果的非基礎測繪成果 |
秘密 |
長期 |
同上;該成果測繪單位及其測繪成果保管單位 |
19 |
涉及軍事、國家安全要害部門的點位名稱及坐標;涉及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精度優于±100米的點位坐標 |
秘密 |
長期 |
同上 |
注:本規定所指“測繪成果”包括紙、光、磁等各類介質所承載的測繪數據、圖件及相關資料 |